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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 提升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本报记者 田 鹏 吴晓璐

  3月3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统称《实施办法》),自3月13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水平,较好适应沪深股通投资者交易习惯,此次《实施办法》修订,对沪深港通股票标的选取标准的包容性进一步增强,相关股票标的范围有所扩大。据统计,符合纳入条件的沪深股通股票共有2529只,较现行增加1034只。同时,对沪深股通股票标的调整机制进行优化,考察时效性方面的效率进一步提升。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后,沪深股通将更广泛纳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股票,提高境外投资者参与A股市场的便利度,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红利;港股通将纳入符合条件的外国公司,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多国际公司投资机会,进一步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此次《实施办法》修订,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总原则,在防范业务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相关股票选取标准的包容性,将更多沪深港三地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股票纳入股票标的范围。

  首先,成份股数量大幅提高。具体来看,符合纳入条件的沪股通股票共有1193只,市值合计51.11万亿元,市值覆盖率90.94%,较现行沪股通股票数量、市值和市值覆盖率分别增加598只、8.74万亿元和15.56个百分点。

  深市方面,符合纳入条件的深股通股票共有1336只,市值合计30.16万亿元,市值覆盖率86%,较现行深股通股票数量、市值和市值覆盖率分别增加436只、3.35万亿元和9.56个百分点。

  港股通方面,纳入股票标的560只。

  其次,调入沪深股通股票的市值门槛定为50亿元,同时,兼顾防范股票低流动性下波动风险,同步设置日均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和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比低于50%等调入要求。

  再次,设置调出条件低于调入条件的调整缓冲机制,减少股票标的频繁调入调出情形。具体为,半年度定期调整考察时,非A+H股的沪深股通股票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亿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额低于2000万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比50%以上的,调出沪深股通股票。

  最后,比照港股通下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安排,明确沪深股通下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安排。

  为较好适应沪深股通投资者交易习惯,同时结合上证A股指数成份股及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调整特点,《实施办法》修订后,沪深股通股票设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机制和临时调整机制。

  具体来看,一是设置半年度定期考察机制,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对上证A股指数成份股及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进行考察,一般于次月公布标的名单并实施调整;二是设置月度考察机制,每月末对当月新纳入上证A股指数及深证综合指数或者当月被撤销风险警示的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一般于次月纳入沪深股通标的范围;三是沿用临时调整机制,对于A+H股中的A股调入调出、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等类型股票的临时调出与现行安排一致。

  同时,新调整机制在考察时效性方面的效率进一步提升。具体来看,月度和半年度定期考察中,符合条件的股票标的名单将于考察日下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公布(遇节假日做适应性调整),于公布日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后的第一个沪深股通交易日生效。

  港股通股票调整机制方面,据上交所介绍,为配合新增小型股指数纳入,增加了关于恒生小型股指数相关调整安排。同时,取消港股通下定期调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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