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报道组 何文英
“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规模庞大的职业打假人采取专业化、企业化、网络化的打假方式,对食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迫使企业和解,从而获得高额赔偿。恶意投诉举报和复议诉讼,对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和法院的正常工作都造成了很大冲击,部分中小食品企业因此陷入发展困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对规范职业打假、保障中小食品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
2022年5月份,重庆女子卖150碗扣肉被职业打假人索赔5万元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进行索赔,多数投诉是针对食品标签内容进行的,涉及产品保质期、添加中草药或药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营养标签错误等。”张学武认为,这些问题有些并不严重,但职业打假人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无孔不入的职业打假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不堪重负,经营压力倍增。
高额赔偿和奖励,吸引了大量职业打假人由产品质量领域进入食品安全领域。据统计,近两年全国超过17家大型商超企业与职业打假人发生冲突,涉及金额达到数千万元;大润发门店每年发生约2000起职业索赔事件。
张学武表示,中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面临大额罚款的前提下,迫于各种压力,往往选择与职业打假人协商赔偿,使得职业打假人能够获得巨大利益,每年超过100万件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投诉举报也干扰了市场监管部门和法院的工作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甚至滋生了犯罪行为。
“必须对投诉举报进行规范和引导,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行为,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在法治范围内运行。”张学武建议,第一,要完善投诉举报立法,严格规范投诉举报行为。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由监管部门和法院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是否给予赔偿,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进行程序限制和责任追究。
第二,完善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实名举报制度,实现统一处理,统一告知,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职业打假人信息与司法、法院等部门共享,及时发现以打假为业谋取利益的个人或团体,对这些人举报的内容,除可能涉及食品安全或其他重大事故外,一般不支持索要举报奖励的行政复议。
第三,完善投诉举报审判,妥善解决投诉举报纠纷。法院要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的正当执法行为,对职业打假人的恶意索赔行为进行遏制和惩戒,坚决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建议将“知假买假”行为定义为普通民事合同行为,受民法典调整,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其投诉按合同违约退货退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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