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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再审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3-00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裁定阶段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第三人

  ● 涉案的金额:6402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再审裁定,公司将积极推进该案件的执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持股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家湾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川民申581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3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对公司持股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家湾公司”)诉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水电站修复费用、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违约金、诉讼保全担保费及检测费共计约6402万元,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5月27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川民终1209号】民事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件进行了二审判决。驳回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关于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一审、二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9日、2021年6月18日、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026号、2021-033号、2022-028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再审裁定情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再审申请裁定如下:

  驳回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杨家湾公司已对被告相关资产申请了保全措施。下一步公司及杨家湾公司将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民申581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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