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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汪南东担保案件执行 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9日,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公司”)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汪南东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立即偿还预付款本金及承担利息等相关费用。同时,公司向法院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对被告汪南东持有的领益智造股票予以冻结或轮候冻结。经管辖权调整后该案件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汪南东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偿还预付款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及财产保全保险费。后因不服判决,汪南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1年4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因汪南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裁定保证合同纠纷案按汪南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关于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2019年5月31日、2020年3月12日、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4日、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关于公司诉汪南东担保案件终审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

  2023年3月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配的第六笔执行款项118,317,971.32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回执行款项372,682,118.07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说明

  公司前期已综合考虑有关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款项部分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上述款项收回后,公司将转回部分前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可增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300万元,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该诉讼案件目前仍处于执行阶段,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采取措施尽力追讨,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案件的执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执行案款的银行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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