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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协议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就公司与连云港嘉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沈健、沈颖川、章金富、王艳涛等18人签署的《增资协议》主要条款进行了披露。

  为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在上述有关条款不变的基础上,有关董监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对连云港嘉澳出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承诺在上市公司每期出资完成后内的18个月内完成同比例出资(其中沈健先生、沈颖川先生、王艳涛女士承诺于12个月内),若完成出资时间晚于2024年12月31日,则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承诺若出资时间晚于上市公司出资时间,则承担一定的利息费用,利息费用按照累计每期延期出资金额乘以延期出资月数扣除累计每期提前出资金额乘以提前出资月数乘以一定的利率(具体利率待董事会通过)算得,上述利息费用在未来分红款或回购金额中予以扣除。

  4、承诺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资义务,则放弃未出资部分的出资权利,放弃部分利息费用不再予以承担。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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