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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需要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公司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此外,公司按库龄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2年1-12月期间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人民币1,402.7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约人民币-38.1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约人民币1,364.5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七、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新娥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需要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需要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富邦华一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富邦华一银行申请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授权总经理杜甫先生全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授权总经理杜甫先生全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肆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授权总经理杜甫先生全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认定外资研发中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认定外资研发中心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外资研发中心的批复》(沪商促进批〔2023〕19号),认定公司内部设立外资研发中心,并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相关工作,充分利用上海资源优势和政策便利,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同时广揽高端技术人才加入公司团队,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实力、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管理能力,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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