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2018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证监许可〔2018〕565号文核准,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化学工程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6.65%被动减少至45.4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的通知,自2021年9月7日至2023年3月2日,中国化学工程2018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71,314,364股,其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由2,849,784,323股(中国化学工程账户持股数为2,182,035,356股,一致行动人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持股数为151,135,447股,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8中化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18中化EB专户”)持股数为516,613,520股)减少至2,778,469,959股,持股比例由46.65%下降至45.48%,减少1.17%。
本次权益变动仅涉及18中化EB专户,具体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9日,中国化学工程本期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10,879,626股,换股价格为7.13元/股;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6月13日,中国化学工程本期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24,083,671股,换股价格为7.39元/股;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3月2日,中国化学工程本期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36,351,067股,换股价格为7.24元/股。换股前,中国化学工程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2,849,784,323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6.65%;本次换股后,中国化学工程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数为2,778,469,95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5.48%,中国化学工程持股比例被动减少1.17%,本次换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1年7月21日,中国化学工程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6,701.07万股,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由274,316.48万股减少至 267,615.42万股,持股比例由 55.61%下降至 54.25%,减少1.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披露的《中国化学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39)。
2.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13日,中国化学工程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7,923.66万股,其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由267,615.42万股减少至259,691.76万股,持股比例由54.25%下降至52.64%,减少1.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的《中国化学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40)。
3.自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27日,中国化学工程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5,338.06万股,其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由259,691.76万股减少至254,353.70万股,持股比例由52.64%下降至51.56%,减少1.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中国化学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51)。
4.自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6日,中国化学工程因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可交债持有人换股,其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由254,353.70万股变动为284,978.43万股。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中国化学工程持有的公司股份整体被稀释,引致其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由51.56%降至46.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的《中国化学关于控股股东累计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53)。
5.自2021年9月7日至2023年3月2日,中国化学工程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7,131.44万股,其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由284,978.43万股减少至277,847.00万股,持股比例由46.65%下降至45.48%,减少1.17%。
6.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7.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化学工程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化学工程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49,784,323股,其中中国化学工程账户持股数为2,182,035,356股,一致行动人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持股数为151,135,447股,18中化EB专户持股数为516,613,520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的情况。
3.中国化学工程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352,941,176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票锁定期即将结束,将于2023年3月7日解禁上市流通。除此以外,不存在其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的《中国化学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临 2023-006)。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中国化学工程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中国化学工程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中国化学工程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中国化学工程本期可交换债券处于换股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中国化学工程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告知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司将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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