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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096.15万股

  二、首次授予登记人数:617人

  三、授予价格:6.32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五、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年3月7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1月31日

  (二)行权价格:6.32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股份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授予登记人数:617人

  (六)授予登记数量:2,096.15万股

  (七)具体分配情况:

  

  注:1、以上所称公司股本总额为目前工商登记数量,为1,312,176,469股,不包含因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增发的股份。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八)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九)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解除限售。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未申请解除限售或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十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执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之后,在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的过程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7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本次共计80.3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6.15万股,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617人。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1月31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3月7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注:以上公司股本总额为目前工商登记数量,不包含因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增发的股份。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2,176,469股增至1,333,137,969股,按新股本1,333,137,969股全面摊薄计算,公司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4元/股。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2月23日出具编号为众环验字(2023)050000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2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认为:

  截至2023年2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61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共计人民币132,476,68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961,5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2,176,469.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12,176,469.00元,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月30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50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2月15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137,969.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33,137,969.00元。

  十、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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