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35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根据《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525.44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0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3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01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448043%。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3年3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3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6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亚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亚光股份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0,15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亚光股份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3月3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2,41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311个有效报价且具备配售资格的配售对象中,有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有效报价且具备配售资格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其余2,417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12,309个有效报价且具备配售资格的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9,648,070万股。
提供有效报价且具备配售资格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零股2,842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8826809、021-6882609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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