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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7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6.68万股,并于2023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466.68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8号《验资报告》。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及时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9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慧娟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2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会议由董事长徐青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7号)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6.68万股,并于2023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466.68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8号《验资报告》。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已于2021年9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和泰链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链运”)、杭州和泰输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输送”)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之“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泰输送。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0,721,386.67元向和泰链运增资,其中50,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70,721,386.67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3,322,417.04元向和泰输送增资,其中50,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3,322,417.04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合理改进公司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8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15至2023年3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董秘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3月16日下午16:3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美华、方青

  联系电话:0571-22913450

  邮箱:hota@hota.com.cn

  传真:0571-22821040(邮件及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

  邮编:311222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225,投票简称:和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的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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