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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模块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

  ● 合同金额:合同一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亿至2.5亿元(最终以竣工结算数额为准)、合同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亿至4.5亿元(最终以竣工结算数额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履行期限约18个月、合同二履行期限约27个月。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结算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建设”)收到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寰球”)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及《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乙烯区PAR模块供应商,利柏特建设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乙烯区土建安装综合工程B标段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及利柏特建设分别与中国寰球签订了《PAR模块合同》及《土建安装综合工程B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客户名称: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26636L

  成立日期:1992-03-16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二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宋少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148,016.57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当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化工石化医药工程项目、建筑工程项目、轻纺工程项目、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材工程项目、电力工程项目、商业工程项目、物资流通工程项目、粮食仓储工程项目、农副产品、粮油食品、饲料的加工及储运工程项目、环境工程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或分包;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监理;工程勘察及岩土工程治理;化学工业新工艺、新技术、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成果转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自身开发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和其它国际招标业务。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标的情况

  (一)合同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乙烯区项目PAR模块建造工程

  合同类型:模块建造合同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港南大道160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2亿至2.5亿元(最终以竣工结算数额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约18个月

  (二)合同二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乙烯区项目土建安装综合工程B标段

  合同类型: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地点:广东湛江东海岛石化园区

  合同金额:人民币4亿至4.5亿元(最终以竣工结算数额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约27个月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一基本情况

  发包方: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范围:模块建造加工设计和二次设计及模块建造工作等。

  结算方式:按里程碑节点结算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在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合同二基本情况

  发包方: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

  工作范围: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必要工作和服务。

  结算方式:按工程月进度结算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在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表明了中国寰球对公司及子公司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的充分肯定与信任,体现了公司及子公司在工程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

  2、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重大依赖。

  六、履约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结算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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