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董事王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19%。股东张引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6%。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均参股/控制蓝山投资有限公司并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16%。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50,0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32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323%,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6826%,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2023年3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王晓明、张引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7日,王晓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24%,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备注:本表取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导致本表合计持股比例与上文有所差异。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报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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