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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3年1月31日起,至2023年3月6日15:00 止。2023年3月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909,892,690.22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540,712,692.35份的35.8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890,305,883.73份基金份额同意,19,005,578.64份基金份额反对,581,227.85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7.85%,达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3年3月7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二次召开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修订为《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一并披露修订后的《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托管协议》《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于2023年3月8日起生效,原法律文件于该日起失效。

  《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当日,投资者持有的原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 A类份额,代码仍为012804;原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 C类份额,代码仍为012805。

  自《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A类和C类基金份额均将继续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转型为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后,其投资范围及比例、投资限制、估值等均发生变化,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变化。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更多本基金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二次召开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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