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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2月17日,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古少明先生、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航空城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同时航空城集团将所持公司174,951,772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将古少明先生委托给航空城集团的公司61,333,6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对应的表决权转委托至大横琴集团。上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通过协议受让公司股份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531,370,7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5.05%),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航空城集团变更为大横琴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变,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公司收到航空城集团转发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航空城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转让给大横琴集团已办理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1日、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和2023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2月17日起,大横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合同额)约为3.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05%,公司将其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

  2、关联关系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审议程序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名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30990W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5、注册资本:1,021,130.22113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4月23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污水处理等。

  9、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2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79%。

  10、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横琴集团总资产10,697,951.94 万元,净资产4,539,936.62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21,901.95万元,净利润-75,696.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大横琴集团总资产11,142,579.55万元,净资产4,299,552.4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5,479.70万元,净利润-124,443.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9.46%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拥有公司15.59%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35.05%,系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大横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二)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LB8X7G

  3、法定代表人:曾辉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1号兴科楼二巷72号501

  5、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01月08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横琴国际创新基地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租赁、销售、管理运营(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项目)与相关项目咨询;股权投资、企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租赁及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会展和会议服务;饮食服务;对中西餐、咖啡馆快餐、自助餐、外卖、饮料及冷热饮、小吃、酒吧的经营;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品)、糕点面包加工以及销售;住宿业;其他生活服务;桑拿浴洗浴、游泳、健身水疗、洗衣服务、棋牌桌球服务;工艺品、旅游产品、日用百货、各类预包装食品的零售;劳务派遣服务;代理票务、汽车出租、商务服务;复印、影印、打印服务;旅游咨询服务。

  9、股权结构:大横琴集团持股100%。

  10、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创新发展”)总资产1,082,423.00万元,净资产445,066.79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11.90万元,净利润86,888.3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大横琴创新发展总资产1,125,550.13万元,净资产415,710.2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82.43万元,净利润-19,611.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大横琴创新发展100%的股权,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创新发展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大横琴创新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12个月内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同额)为3.5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2022年5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与大横琴创新发展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451.34万元(含税);

  (3)2022年9月4日,宝鹰建设与大横琴创新发展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101.99万元(含税)。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大横琴集团向公司借款旨在支持公司发展,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报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宝鹰建设与大横琴创新发展签署的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均为宝鹰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的项目,以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签署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12个月内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大横琴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与稳定;宝鹰建设与大横琴创新发展签署的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发生的正常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以上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3.3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补充确认关联方及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根据相关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做出的合理安排,相关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行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鹰股份”)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7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截至目前,公司拟向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额累计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2、关联关系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审议程序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名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最终以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30990W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5、注册资本:1,021,130.22113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04月23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污水处理等。

  9、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2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79%。

  10、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横琴集团总资产10,697,951.94 万元,净资产4,539,936.62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21,901.95万元,净利润-75,696.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大横琴集团总资产11,142,579.55万元,净资产4,299,552.4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5,479.70万元,净利润-124,443.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9.46%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拥有公司15.59%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35.05%,系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大横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出借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用途: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3、借款额度:人民币7亿元

  4、借款期限:2年

  5、借款年利率:5%【若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其同期综合融资成本高于5%(年利率),则借款年利率按相应综合融资成本执行,并由出借人、借款人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大横琴集团向公司借款旨在支持公司发展,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报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所进行的合理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

  2、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3.3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公司向大横琴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7亿元的借款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大横琴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议案1、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    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2月17日起,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合同额)约为3.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05%,公司将其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施雷先生、周娟女士、马珂先生、苏华海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7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截至目前,公司拟向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额累计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施雷先生、周娟女士、马珂先生、苏华海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2月17日起,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合同额)约为3.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05%,公司将其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7亿元的借款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所进行的合理安排,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大横琴集团借款事项。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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