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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山西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9日起新增委托山西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山西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7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二、相关说明

  若今后山西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山西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九日

  关于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3年3月7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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