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36元,共计募集资金121,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779.34万元(其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为496.9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3,020.6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0年2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3,592.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24.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

  2.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80.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33.18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1,446.4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86.78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26,466.8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6.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6,187.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5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3,095.72万元的差异,原因系:(1)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3,592.66万元;(2)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时扣除了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496.94万元。

  2.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279.44万元的差异,原因系:(1)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366.23万元;(2)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时扣除了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86.78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 本公司2020年1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西安市高新区东西八号路以北、南北二号路以西地块变更至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经二十八路以东、纬二十六路以北、经二十六路以西的东北角地块。因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前期工程建设产生的损失2,644.79万元已于2021年6月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2. 本公司2021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项目总承诺投资额不变。变更后,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具体实施,实施周期拟延长为4年,计划总投资为34,265.44万元;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为深圳市道通合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周期为2年,计划总投资为21,344.20万元。

  3. 本公司2021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计划投资金额仍为9,390.98万元。

  综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项目涉及金额65,000.6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59.13%。

  (二)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0年5月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2,174.4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0年5月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264.64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141号)。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9月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49,592.97万元置换先期投入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943,396.2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475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和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如下:

  1. 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在现有智能诊断分析系统的基础上,展开数字维修信息技术研发,提高维修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汽车后市场维修技术进步;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系依托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结合EV维修工具链,打造新能源的完整生态链,提供新能源充放电系统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两个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覆盖汽车全领域,增加本公司产品多样性提升市场渗透率,加强本公司品牌效果,为本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 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是公司诊断产品升级的需要,云平台具有数据积累的天然优势,通过数据服务能够进一步加强与产业链各相关企业的合作与服务,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拓展奠定基础。

  3. 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系对综合诊断产品进行升级研发,同时通过新能源工具的研发填补市场空白,能够凸显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优势,抢占市场先机,为公司的综合性业务增长带来机遇。

  4.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的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二)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的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三)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使用3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均已收回。

  (四)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的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48,233.6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户利息收入430.61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9,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27,244.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但尚未使用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122.46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4.78%,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88,423.4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8,333.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69.70万元),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0.38%,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建设期变更后延长至4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第3年,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建设期为2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第2年,未实现收益

  [注3]该项目可以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增长的需求

  附件3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附件4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第1年,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可以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增长的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7日

  至2023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2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86147778

  邮箱:ir@auteltech.net

  联系人:方文彬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红京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518.723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610.9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 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尚需逐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加快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市场环境和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调整、修改、补充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执行、终止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保密协议、与投资者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3. 根据相关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反馈意见回复、承诺函等材料;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具体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的要求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登记、核准、备案等手续及信息披露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变化、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6.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各项登记备案手续;

  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规定或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或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发行方案、发行预案等文件;

  8.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即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