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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7,313,816,49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23,934,309元。加上公司中期已经派发的现金红利1,023,944,242元,2022年度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47,878,551元,其中中小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41元,大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16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全球聚烯烃行业继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国化工专业网站隆众资讯数据,2022年全球聚乙烯新增产能约927万吨,实际产能约14,955万吨,比上年增长6.6%;截止2022年,全球聚丙烯产能达10,733万吨,比上年增长4.40%。国内聚烯烃行业增长速度超过全球平均水平。

  (一)市场供需:国内聚烯烃行业供需基本平衡并继续呈增长态势

  2022年,国内聚烯烃行业仍处于产能扩张期,产能和产量增长较快,聚乙烯、聚丙烯产能合计6,520万吨,同比增加468万吨,增长7.73%;产量合计5,410万吨,同比增加324万吨,增长6.37%。

  由于国内疫情多发散发及防控政策对居民出行与物流运输影响较大,聚烯烃表观消费量不及预期,聚乙烯、聚丙烯表观消费量合计7,008万吨,同比增加172万吨,增长2.52%。

  报告期内,国内聚烯烃行业在产能增长的同时,产品升级速度明显提升,POE、茂金属聚烯烃、高碳α烯烃都获得较快发展,因此,聚烯烃产品的进口比例有所减少,自给能力有所增强,对外依存度有所降低,聚乙烯、聚丙烯合计对外依存度25.65%,同比下降2.71个百分点。

  报告期中国聚乙烯供需平衡表

  

  数据来源:金联创网站

  报告期中国聚丙烯供需平衡表

  

  数据来源:金联创网站

  (二)价格走势:聚烯烃价格波动下行,年底受经济向好预期影响开始回升

  2022年,受原油价格总体持续高位的支撑,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总体中幅波动。年内,由于北、上、深等核心经济区相续爆发严重疫情,对聚乙烯、聚丙烯下游开工以及物流运输造成阻碍,国内需求不及预期;美欧等主要经济体为了控制严重的通货膨胀,持续大幅加息收缩流动性,压制大宗商品价格,影响经济增长大幅下滑。受国内需求减弱的影响,以及美欧经济可能面临衰退的预期,聚乙烯、聚丙烯价格自二季度开始波动下行。但到了年末,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化经济复苏政策;美联储在经过严厉的加息缩表后,通货膨胀率有所下降,市场预期国内外经济已经越过底点,聚乙烯、聚丙烯价格开始回升。

  

  (注:聚乙烯,英文缩写为PE,具体分为三大类:1、高压低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LDPE;2、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LLDPE;3、低压高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HDPE。聚丙烯,英文缩写为PP,市场通常将其分为均聚聚丙烯、共聚聚丙烯,拉丝料是均聚聚丙烯的主要用途)

  (三)利润水平:受全球能源价格持续高位影响,聚烯烃行业利润下降,煤制烯烃表现较好

  根据金联创统计数据,2022年油制聚乙烯1-9月平均利润-350元/吨,较2021年平均利润1,764元/吨大幅下降119%。2022年煤制聚乙烯1-9月平均利润1,276元/吨,较2021年1,496元/吨下降14.71%,整体利润水平小幅缩减。四季度,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波动下行,油制聚乙烯、煤制聚乙烯利润水平较1-9月平均利润有所下降。岁末年初,受国内外经济向好预期的影响,利润水平开始回升。

  聚丙烯的利润水平变化趋势与聚乙烯基本一致,但整体利润水平弱于聚乙烯。油制聚丙烯利润年内震荡下行为主,基本维持在盈亏线以下,低点在5月份,为-2,697元/吨,高点在1月份为353元/吨。煤制聚丙烯利润年内先涨后回落,三季度低位震荡为主,低点在195元/吨,高点在1,845元/吨。丙烷脱氢制聚丙烯利润震荡走低为主,年内低点在-1,630元/吨,高点在177元/吨。

  

  (四)原料供应:聚烯烃的三大原料价格均处于历史较高位

  由俄乌冲突引发的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制裁,特别是西方国家对俄罗斯石油、天然气进口大幅减少,导致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在内的全球能源供需错配;石油输出国组织与美国利益摩擦加大,在美国牵头制裁俄罗斯能源出口时,中东主要产油国没有配合增产,导致全球石油供应偏紧,价格居高不下;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偏紧又导致煤炭用量增加,煤炭价格维持相对高位。

  在国家政策调控下,2022年上半年,中国原煤产量增长明显,电煤保供成果显著,煤炭价格相对平稳。下半年,受国际煤炭供应趋紧影响,进口煤价倒挂,导致进口煤数量下降,国内煤炭供应紧平衡,煤炭价格有所上涨。

  

  (数据来源:金联创、中国煤炭资源网等专业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业务是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具体包括:(1)煤制烯烃,即以煤、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再以甲醇为原料生产聚乙烯、聚丙烯;(2)焦化,即将原煤洗选为精煤,再用精煤进行炼焦生产焦炭;(3)精细化工,以煤制烯烃、炼焦业务的副产品生产MTBE、纯苯、工业萘、改质沥青、蒽油等精细化工产品。其中,煤制烯烃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42,984.83万元,较上年增长22.02%;利润总额人民币730,738.72万元,较上年下降1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0,250.24万元,较上年下降10.8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757,831.43万元,较年初增长2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3,387,463.40万元,较年初增长10.3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宝丰”);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建设,加快融资进度,降低融资成本,拟对内蒙宝丰融资提供不超过15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金额为最高限额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限额内签署融资担保事项(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相关额度之日止,以上为预计2023年度公司对内蒙宝丰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该预计金额可以在公司各属下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B326室

  3.法定代表人:李志斌

  4.经营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不含相关危险品项目);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

  5.内蒙宝丰于2020年7月成立,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

  (二)本公司持有内蒙9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内蒙宝丰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本公司对该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同意为该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办理该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属下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 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2,984.8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825,694.71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7,290.12万元。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党彦宝先生、刘元管先生、卢军先生、高建军先生、高宇先生、孔军峰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鸣林先生、孙积禄先生、李耀忠先生。(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耀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孙积禄先生、李耀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鸣林先生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本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党彦宝先生简历

  党彦宝先生,197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经济师。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代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宁夏慈善总会副会长,中华宁夏青年联合会副会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参事。2005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前,党彦宝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投资集团董事长等职务。

  党彦宝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2,000,000股,持股比例为7.53%,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17,836,533股,持股比例47.97%,合计直接持股比例为55.5%,其控制的股份比例为70.37%。公司股东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党彦宝先生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党彦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党彦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元管先生简历

  刘元管先生,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此前,刘元管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富宁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

  刘元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800,000股,持股比例为0.0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元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军先生简历

  卢军先生,1973年11月生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卢军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燕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银川科安特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

  卢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持股比例为0.0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建军先生简历

  高建军先生,197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此前,高建军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生产计划处副处长,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炼化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高建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持股比例为0.0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宇先生简历

  高宇先生,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9年12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此前,高宇先生还曾担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副总经济师、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财务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

  高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孔军峰先生简历

  孔军峰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孔军峰先生还曾任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灵新煤矿副矿长、党委书记、矿长,梅花井煤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等职务。

  孔军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孔军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鸣林先生简历

  张鸣林先生,195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工程技术应用调研员 (正高级职称)。2018年3月至今(退休),任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高级顾问兼煤转化分会会长。此前,张鸣林先生一直就职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自 2005 年1月至2015 年12月担任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兖矿煤化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

  张鸣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鸣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积禄先生简历

  孙积禄先生, 196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5月至今(退休)任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员;现任白银有色(股票代码601212)独立董事;此前,孙积禄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孙积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积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耀忠先生简历

  李耀忠先生,1967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银川分所主任会计师;现为山东威海广泰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银行外部董事,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此前,李耀忠先生曾任宁夏五联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主任会计师、总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业务总裁等职务,曾担任过惠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耀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耀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

  事1名。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夏云女士、柳怀宝先生(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以上2名监事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夏云女士简历

  夏云女士,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至今担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至2019年历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风险管控部部长、总裁助理、董事长助理。此前,夏云女士还曾担任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宁夏宝丰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夏恒产建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夏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100,000股,持股比例为0.015%,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夏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柳怀宝先生简历

  柳怀宝先生,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20年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洗煤厂生产科科长、副厂长、厂长,焦化厂常务副厂长,宝丰煤焦化副总经理,供销公司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此前,柳怀宝先生还曾担任神华宁煤集团亘元精煤分公司车间副主任、生产科科长、煤质科科长等职务。

  柳怀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股,持股比例为0.007%,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柳怀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4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3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1日

  至2023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01、9.02、9.03、9.04、9.05、9.06、10.01、10.02、10.03、11.01、11.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3月30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5558031 传真:0951-5558030

  邮编:7500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何旭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何旭先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何旭先生简历

  何旭先生,198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2007年至2019年1月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企业部部长、甲醇厂副厂长、总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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