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且全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62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41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4,645,92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7.5292%。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建设机械股份的告知函》。柴昭一先生自2023年2月28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3,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12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无需进行预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