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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股份”或“公司”)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拓宽公司光伏业务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协议签订情况

  2023年3月10日,公司与海泰新能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鉴于双方在光伏领域差异化布局和竞争力,为实现产业链一体化和供应链的长期安全稳定,双方将建立核心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的人才、技术、资本、渠道等优势,促进资源共享,共建全球稳定的光伏产销业务合作体系。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未来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所涉及的具体合作需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协议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介绍

  1、 公司名称: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玉田县玉泰工业区

  3、 注册资本:30,947.62万元

  4、 法定代表人:王永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87033876G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关联关系:海泰新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海泰新能成立于2006年4月,是一家以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为核心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为一体的新能源企业。海泰新能于2022年8月在北交所上市,股票简称“海泰新能”,代码835985。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订主体

  合作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合作原则

  基于双方良好的信任,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双方就光伏产业合作建立战略关系。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行业政策,在自愿、平等、双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框架协议并开展合作。

  (三) 合作内容

  1、 国内供应链合作

  基于棒杰股份正在投建高效光伏电池片产能,具有电池片长期销售需求,海泰新能作为领先的组件制造企业具有长期电池片采购需求。同时双方均为生产型企业,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海泰新能将向棒杰股份累计采购不低于9GW光伏电池片,同等条件下,海泰新能优先向棒杰股份采购电池片;棒杰股份优先向海泰新能供应电池片,双方互为战略伙伴关系。

  2、 海外供应链合作

  双方共同布局海外光伏产业链,合作开展硅片、电池片、组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3、 投资合作

  为进一步强化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相互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双方拟通过相互参股、合资建厂等股权合作方式进行投资合作。具体投资金额和股权比例待双方另行签订投资协议予以明确。

  4、 建立健全战略合作保障机制

  为积极落实本框架协议,棒杰股份与海泰新能成立由双方高管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务实高效的推进各项合作事宜。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双方及时互通信息。双方高层定期互访,加强联系,沟通信息,确保战略合作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四) 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未尽事宜或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四、 本次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海泰新能展开合作,通过发挥各自现有产业、技术、资本、渠道优势,通过战略联盟、供应链采购、投资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建全球稳定的光伏产销业务合作体系,打造安全可靠的供应链,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拓宽公司光伏业务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而对合作方产生依赖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公司与海泰新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一)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二) 本协议签订前3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减少9,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陶建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减少4,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71%。

  (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相关股份变动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一) 棒杰股份与海泰新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诺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诺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信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拓宽公司光伏业务的销售渠道,降低公司光伏业务的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协议签订情况

  2023年3月10日,公司与诺信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签订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出于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就光伏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关系。

  合作双方以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对未来合作的具体事项进行磋商,所涉及的具体合作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协议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介绍

  1、 公司名称:江苏诺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沿江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3、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刘健荣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MA2109QNX5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园艺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关联关系:诺信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订主体

  合作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诺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 合作原则

  基于双方良好的信任,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双方就光伏产业合作建立战略关系。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行业政策,在自愿、平等、双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框架协议并开展合作。

  (三) 合作内容

  1、 扬州经开区600MW地面光伏电站一期240MW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合作

  诺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240MW农光互补项目中,光伏组件全部向公司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或其指定的主体采购。

  该600MW后续电站建设项目,光伏组件继续向棒杰新能源或其指定的主体采购,并由双方共同投资开发。

  2、 一期240MW农光互补项目绿电消纳合作

  诺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240MW农光互补项目建成运营后,所发绿电由公司在扬州经开区的光伏项目子公司全部消纳,按照同期绿电价格下浮不低于5%结算。具体执行价格根据电网时价相应浮动。

  3、 全国范围内风光电站开发及投资合作

  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就风光电站开发、产业投资,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投资开发。

  (四) 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未尽事宜或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四、 本次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当地优质的电力资源和政策优势,有助于拓宽公司光伏业务的销售渠道,降低公司光伏业务的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而对合作方产生依赖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公司与诺信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一)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二) 本协议签订前3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减少9,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陶建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减少4,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71%。

  (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相关股份变动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一) 棒杰股份与诺信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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