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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1,976,38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0%;本次解除质押后,旭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晟控股、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705,05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6%;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晟控股、旭日实业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旭晟控股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经与旭晟控股确认,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晟控股、旭日实业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解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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