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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福建宝泰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宝泰”),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漳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信银行漳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和白福兵先生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注:白福兵先生为福建宝泰的股东,持有福建宝泰49%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宝泰皮革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3798398483Q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赤湖皮革园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白福兵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皮革鞣制加工;皮革制品销售;毛皮鞣制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福建宝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宝泰51%的股权。

  福建宝泰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白福兵先生共同为福建宝泰向中信银行漳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经过充分的了解,被担保对象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意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五、关于已审批对外担保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目前已审批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如下: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包括此次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已审批且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额度为78,665.03万元(其中董事会已审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33.81%,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合并报表)23.7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关联交易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晋江分行”)申请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额度中的30,000万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向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漳浦支行”)申请4,15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行漳浦支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父亲。孙婉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之配偶,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姐,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母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吴华春先生和孙婉玉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表决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父亲。孙婉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之配偶,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姐,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母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吴华春先生和孙婉玉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向工行晋江分行申请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额度中的30,000万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工行漳浦支行申请4,15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行漳浦支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就关联方此次的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此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和孙婉玉女士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书面通知于2023年3月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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