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09:15-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正基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5人,持有(代表)公司股份2,075,786,7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856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1,463,768,5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2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612,018,1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6478%。
2.公司董事、监事、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4,785,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反对38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弃权61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14,622,86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4%;
反对38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弃权61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5,721,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
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15,558,76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
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535,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
反对136,9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15,486,804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
反对136,95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均已回避表决。关联方股东分别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云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009,202,685股、450,906,263股、5,000股。
(四)《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子议案逐项表决)
1.选举张正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411,1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65%。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481,248,23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725%。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路增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688,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8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487,525,47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921%。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许晶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391,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3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482,228,53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17%。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焦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014,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55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481,851,048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704%。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陈廷贵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401,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42%。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482,238,53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33%。
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郑婷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805,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55%。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481,642,43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65%。
表决结果:通过
7.选举李志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38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3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482,221,549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晓龙、周张悦。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郭晓龙律师、周张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主持、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深交所监管规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正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继续选举张正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正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张正基先生简历:
张正基,男,汉族,1964年6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张店化工厂环氧丙烷车间副主任、二分厂车间副主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公司环氧丙烷车间主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公司环氧丙烷厂厂长助理,山东东大化学工业公司技术开发处副处长;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山东铝业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工会主席;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中铝大学校务委员会副校长,中铝党校校务委员会副校长。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正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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