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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927,1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72,796.67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2.60%,剩余706,922,528.57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2.60%,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六、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每一年度必须聘任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履职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工作质量较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意续聘年度审计机构。

  为此,本公司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罗岚女士、陈军先生、吴浩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业务往来。2022年度,公司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14.69万元,占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32%,相比去年减少0.27个百分点。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正常开展的过程中,该行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合理的。

  公司预计2023年度仍会与关联方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行为,以上关联交易行为预计全年发生总金额为2,425.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类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

  八、《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资金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结合公司2023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新增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十二、 《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中期票据。

  为有效协调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相关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本次结项“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7.70万元、“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41.50万元,合计4,329.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曾犁先生、徐军先生、顾佳晓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保障股东利益,实现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曾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投保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保险期限:12个月(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保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内容:

  1、审议《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公司代码:603881                                                  公司简称:数据港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3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927,19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72,796.67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2.60%,剩余706,922,528.57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进入“东数西算”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阶段

  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首次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以及部门能源丰富、气候适宜的地区布局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的概念。

  2021年5月四部委再次联合发布《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未来,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将摆脱无序化发展,更多的跟随政策指引,与区域经济发展、数据安全、科技创新、能源情况、数据安全等各方面结合起来全盘考量、合理发展。

  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发布《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促进数据中心的绿色低碳发展,到2025年,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电能利用效率将降至1.3以下,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这为数据中心产业在“节能减排”方面成为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领先者提供了机会。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国家将大力推进数据中心与网络、云计算、大数据之间的协同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助力数据中心行业长足发展。

  作为新兴高耗能产业数据中心行业的企业一员,数据中心在“碳达峰、碳中和”的产业经济和社会变革中承担着特殊的使命。碳中和目标要求作为能源消耗密集的数据中心,不断追求降低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率,提升新能源的消纳。可预见的是,优异的碳排放指标未来会成为数据中心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监管政策的加强,将更利于数据港这一类运营卓越的IDC企业,公司将积极响应碳中和政策,结合自身用能特点,将绿色能源和降本增效统筹并举。

  2.数字经济、AI新纪元,为数据中心行业注入长足动能

  2022年,国内大数据产业日渐成熟,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自动驾驶、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数字产业。尤其是近期ChatGPT展示出的AI大模型应用潜力,“开启AI新纪元”令人感受到创新技术正从概念中逐步迈向生活化。数据中心作为承载数据存储、传输、算力需求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在助推国内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中心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将为我国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在新基建政策与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的共同推动下,中国IDC行业快速发展。根据科智咨询发布的《2020-2021年中国IDC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0年中国IDC业务市场总体规模达到2,238.7亿元,同比增长43.3%。作为数字经济的底座,几乎所有大规模使用、存储、运算数据的新型技术都将有效推进数据中心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中国的IDC市场主要由网络视频、电子商务和网络游戏等互联网行业所占领。未来,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自动驾驶、工业互联网、元宇宙、云原生和数字孪生等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间将创造丰富的应用场景,并逐渐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9.8%。同时Gartner也预测在2022年,新的战略性技术例如人工智能、云原生平台、智能决策、数字孪生和全面体验等将进入蓬勃发展阶段。例如,到2025年,云原生平台将成为95%以上的新数字化计划的基础;生成式人工智能产生的数据将占所有生成数据的10%。随着5G发展带来的各类应用的大规模发展,以及新型战略性技术的突破,例如人工智能、云原生、智能驾驶和全面体验,都将继续为数据中心带来巨大的需求空间。

  面对行业环境的快速变化和产业配套政策的逐步落地,公司始终坚持企业发展战略布局,稳固和利用核心技术优势,有效平衡规模快速增长与节能降耗之间的矛盾,实现“碳中和”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

  1. IDC业务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致力于为各大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数据中心服务。数据中心服务分批发型和零售型两种模式,可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进行差异化定制。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和电信运营商,为其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包括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和运营服务等级的要求。我们的专业技术团队将投资建设数据中心,并为客户提供365x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运行和运维管理,以确保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处于有效安全的工作状态。我们的服务将帮助客户保障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从而提升其业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则面向中小型互联网公司和一般企业等客户,为其提供相对标准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及网络带宽服务。我们将确保为每个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以帮助他们轻松、高效地管理其业务,并让他们可以更加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数据中心服务,帮助其更好地实现其业务目标。

  2.IDC解决方案业务

  公司长期服务互联网头部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主营业务进行延伸,针对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有较强的建设交付能力及运维托管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运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从而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并将公司在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建设运维和提供增值服务等专业的核心技术能力进行模块化,以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不同产品组合业务,如设计规划咨询、项目管理、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数据中心改造业务、第三方托管服务等;从而扩展客户群体,拓宽公司业务范围;综上所述,解决方案业务暨“端到端”地负责把业务需求转化为规划、设计,直至交付并为客户长期运营服务。

  3.云服务销售业务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5G应用的普及,下游客户对于IDC服务商的专业能力、服务范围、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为进一步提高自身服务业务范围,公司搭建了云业务销售团队,并深入了解各云服务及产品的特性和适用性,最终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云服务的销售,并获取相应的销售收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团队协作能力,实现客户超大型定制化数据中心及公司批发型数据中心的交付和建设。数据港作为中国领先的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北至乌兰察布、张北,南至广东深圳、河源,在“东数西算”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枢纽节点上共建设运营35个数据中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运营IT兆瓦数达371MW,折算成5千瓦(KW)标准机柜约74,200个,可以支撑大客户每秒200亿亿次运算量级的算力,可广泛支持人工智能、AIGC等领域发展。

  随着终端客户的业务需求逐步提升,公司已经投入运营的数据中心机柜逐步上电,进一步推动了收入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45,539.5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6.88%;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约102,248.83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1.54%;因前期投产大规模数据中心,造成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短期增幅较大,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490.8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4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约744,673.09 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0.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301,655.57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0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1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使用74,205,585.44元用于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156,049,209.86元用于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318,138,666.69元用于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519,947,611.89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合计使用1,068,341,073.88 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2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2022年度使用2,605,314.41元用于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60,957,037.02元用于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79,091,094.59元用于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合计使用142,653,446.02元。

  2、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57,088,566.8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16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南通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述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653,446.0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含)。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预计部分资金在短期内将暂时闲置,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产品发行机构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已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均按照协议如期归还。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数据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数据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数据港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数据港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3月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号)。

  公司实际已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3月9日,公司已将其中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剩余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中期票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监事钱荣华、黄龙回避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投保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保险期限:12个月(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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