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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2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1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63,973,358股)的比例为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7.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2,551.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2-135)。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3月12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1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7.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2,551.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积极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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