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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编制了《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承诺(修订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国内外政治稳定、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3年9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521,600,0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56,480,000股测算,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4、公司2022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97.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20.96万元,假设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2022年度相比下降10%、持平及增长10%来测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5、假设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2023年度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情形,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6、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与本次发行前相比,本次发行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预计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所做出的假设,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承诺或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详见《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主要从事化肥(含氮肥、磷肥、钾肥)、肥料(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化学制品(含精制磷酸、磷酸盐)、化学原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建设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

  公司是华东地区磷复肥和磷化工一体化专业制造的大型企业,拥有磷酸一铵产能30万吨、磷酸二铵产能64万吨、尿素产能30万吨、复合肥产能150万吨的生产能力,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本次拟实施的精制磷酸项目作为传统磷化工行业的延伸,与公司现有磷肥、磷化工产业链高度契合,能有效提升公司磷资源整体配置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磷化工产业一体化、高端化、精细化水平;精制磷酸产品下游用于新能源电池,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相关项目将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的资产收益水平。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和技术储备

  公司为华东地区磷复肥和磷化工一体化专业制造的大型企业,经过多年发展,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在化工领域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并且包括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安全等各方面人才的团队。公司的管理优势和化工领域的人才、工艺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必要基础。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农化服务中心、安徽省磷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磷化工绿色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公司建立了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先后出台了“研究与开发内控制度”、“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科研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制定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设立合理化建议奖、科技进步奖等,对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按带来经济效益比例给予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劳动模范、技术标兵等先进单位及个人,激发全员创新热情,营造浓厚创新氛围。截至2022年末,公司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557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2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23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8人。

  为了加快发展新能源材料业务,公司研发中心集中公司优势研发力量,组织开展了精制磷酸合成产业化技术开发。公司的“萃取净化法”湿法磷酸净化及磷酸盐装置成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化示范项目,其生产成品工业磷酸一铵产品质量国内领先,精制磷酸应用于电池原料行业,可取代能耗高的热法精制磷酸;“一步法二水-半水法磷酸工艺”P2O5回收率高达98%~98.5%,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研发等相关人员的培养及引进工作,积极与国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合作,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完善并提高发行人技术水平,有效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市场储备

  对于新能源材料领域,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对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进入高速发展期。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得以蓬勃发展,带动磷酸铁锂、碳酸锂材料市场需求增长,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将结合自身技术基础与产品特点,以相关材料各使用领域的重要企业为销售对象,积极开拓下游市场,力争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获得客户的认可,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下列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合法合规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二)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有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控制资金成本,通过建立科学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进行管控,节省各项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增厚未来公司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减少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已经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3-01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化工”或“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中,铜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0,452,256股(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与控股股东铜化集团已于2022年12月29日签订了《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对股份认购事项进行约定。

  2023年3月10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铜化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其中,铜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0,452,256股(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铜化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因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之一为铜化集团,铜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2月29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铜化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发行前,铜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971,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9%,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2758号

  注册资本:185,526.3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均生

  经营范围:化肥、农资(除危险品)、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及颜料产品生产与销售,矿山采选及矿产品销售,对化工行业投资、咨询,化工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铜化集团最近一年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铜化集团拟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铜化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其认购价格同意根据发行人按上述具体定价原则确定认购价格后,按前述认购价格予以认购。若本次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情形,则铜化集团认购价格不低于上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铜化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通过上述项目,公司能够实现从传统的磷肥、磷复肥行业向磷化工多元化深度开发利用,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铜化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与铜化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因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公司拟与铜化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与铜化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因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公司拟与铜化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该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3-004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楚江新材、国盾量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荆伟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迎驾贡酒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文昱东,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六国化工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六国化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聚灿光电、天顺风能、世嘉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签字注册会计师荆伟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昱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国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与上期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与上期持平。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同意将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3-008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吉林六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六国”)

  ●资助金额:公司拟向国泰化工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向吉林六国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均系展期,无新增资助。

  一、提供资助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国泰化工、吉林六国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国泰化工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向吉林六国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均系展期,无新增资助。资助资金利率按照公司本部在金融机构同期借款利率计算,资金使用费用在资金资助协议中另行约定。资助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将根据国泰化工、吉林六国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决定资助的具体时间和金额,本次资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500万元

  注册地点:颍上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许进冲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公司持有国泰化工100%股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国泰化工资产总额49,945.03万元,负债总额41,172.39万元,净资产8,772.64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4,574.67万元。

  2、吉林六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点:吉林省九台市九郊街道办事处沿河村(兴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黄建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肥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业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吉林六国100%股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吉林六国资产总额14,049.48万元,负债总额13,073.07万元,净资产976.41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45.68万元。

  三、风险控制

  公司在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控,防控资金使用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为子公司国泰化工、吉林六国提供财务资助是维护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该项资助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通过加强财务管控,保护资金安全。该议案涉及表决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六国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者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六国化工”)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0          证券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6日

  至2023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和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23年3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14、15、16、17、18、19、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2、13、14、15、16、17、18、19、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8号

  电话:0562-2170536

  传真:0562-2170507

  联系人:邢金俄  周英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470            公司简称:六国化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6,871,732.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5,439,474.19元, 2022年可供分配利润-298,567,741.85元。

  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本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产品为化学肥料,化肥行业是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撑,化肥与农药的发展对农业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化肥行业的兴衰,农业产业化离不开企业的参与,特别是农资企业的参与,这为农资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业务领域和发展机遇, “农村、农业、农民”是党中央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心,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化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相关部门积极制定并不断完善化肥行业政策。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特别是老龄化加重,我国粮食需求结构也在不断转变,传统以谷物为主的口粮正逐渐减少,人们对蛋、禽、肉、鱼以及素菜类食品需求增加,需求改变农业种植结构,从而导致对化肥需求形势的改变。另外,老人和儿童的热量摄入需求少,老龄化会导致对食物的总需求量下降,也会促使化肥的需求量下降。

  生产化肥的主要原料资源为天然气、煤炭、磷矿、硫资源、钾资源,随着化肥工业发展,资源瓶颈日益凸显。资源保障和结构调整,是化肥工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此外,随着人们对农产品品质需求的提高,对环境资源问题的日益重视,传统的要素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化肥行业的转型升级已势在必行。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大力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化肥复合化率和施肥效率,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强农化服务、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借力“一带一路”战略拓展国际市场,是化肥行业未来转型升级的方向。可以预计,中国化肥行业总体政策倾向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鼓励环保、高效的新型肥料发展,未来中国化肥行业市场竞争会进一步加剧,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行业会朝高质量多元化发展。

  农业、能源、环境政策是影响化肥消费的主要因素,随着近几年能源与环保政策的强化执行,生态环境有了良好改善,但化肥生产与消费逐年降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化肥产量为5543.58万吨(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化肥产量5471.9万吨(国家统计局数据),同比下降1.29%。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为化肥(含氮肥、磷肥、钾肥)、肥料(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化学制品(含精制磷酸、磷酸盐)、化学原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是华东地区磷复肥和磷化工一体化专业制造的大型企业。公司“六国”品牌为磷复肥行业主流品牌,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

  公司主要产品为农用化学肥料(简称“化肥”),通过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元素的肥料(也称无机肥料),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微肥、复合肥等,不可食用。化肥按照作物对养分需求量的多少分为大量元素肥料,包括氮肥、磷肥和钾肥;中量元素肥料,包括钙、镁、硫肥;微量元素肥料,包括锌、硼、锰、钼、铁、铜肥;此外,还有一些有益元素肥料如含硅肥料、稀土肥料等。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复合肥、尿素等肥料,为农作物提供“大、中、微” 量元素养分。

  (2)经营模式

  公司充分利用长江、陆路、铁路等便捷物流运输优势,安徽硫资源、湖北磷资源优势, 以及华东地区发达先进的工业体系和区域经济优势,利用生产要素的优化集合,在供应端牢固管控成本、在销售端优化市场和产品结构,完善网络建设和终端管理,提升品牌溢价,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稳定的盈利模式;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新产品,构建可持续的强大内生增长模式;通过循环经济和一体化,实现环境友好和绿色发展。

  生产模式:公司系流程式、规模化大型化肥生产企业,公司生产通过保持连续稳定长周期运行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环保、安全的高度可控。

  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原料为煤炭、磷矿、硫酸、钾肥,实行定期订货法采购模式,即每月根据原料需求量建立库存检查机制,达到订购点时实施采购作业。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买断销售,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化经营以及互联网的发展,近年来公司正逐步增加种植大户、终端网点等直销份额,提高服务市场意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54,921.96万元,同比上升26.15%;实现净利润27,548.88万元,同比减少4,431.6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297.79万元,同比减少4,431.10万元;实现每股收益0.37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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