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3-005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长飞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湖北长江长飞激光智造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激光基金”或“基金”)。
● 拟投资金额: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武汉市和润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润升”)拟参与设立激光基金(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其中和润升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9,900万元。
● 风险提示:
1、激光基金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2、激光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的风险,在成立过程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领域、投资进度、投资收益等尚待进一步明确,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但和润升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其出资额。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附属企业和润升于2023年3月签署《湖北长江长飞激光智造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认购激光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激光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和润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9,900万元,占激光基金出资总额的29.9%。
激光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泛激光产业及高端装备制造,重点关注原材料、核心器件、控制系统、激光器、激光成套设备以及激光应用领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投资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和润升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的主体为公司附属企业和润升,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 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创投”)及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基金”),其中长江创投为基金管理人。
长江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飞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长江创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长飞基金35%股权。长飞基金与第三方无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 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的各合伙人将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五、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投资目的及领域
基金主要投资于泛激光产业,重点关注原材料、核心器件、控制系统、激光器、激光成套设备以及激光应用领域。
(二) 管理和决策机制
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长江创投、长飞基金共同担任,以基金的名义,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决定基金取得、持有、管理、维持和处置基金的资产。长江创投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业务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长江创投(含相关主体)推荐2名委员,长飞基金(含相关主体)推荐2名委员,武汉光谷高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1名委员。每名委员采取一人一票制,4票及以上同意通过的投资决策有效。
(三) 管理费
在基金投资期,年管理费为截至本年度基金已实缴出资总额的0.75%;在基金退出期内,年管理费为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0.56%;在基金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0.30%。
(四) 收益分配机制
基金以可分配资金为基础,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以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相关合伙人之间分配,分配顺序为:
1、基金可分配资金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届时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届时其缴付至本基金的实缴出资总额;
2、如有余额,则进行门槛收益分配:按照年化8%(单利)门槛收益率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届时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获得按照实缴出资计算的年化8%(单利)的门槛收益;
3、如有余额,则进行超额收益分配:超额收益按20%和80%的比例在普通合伙人和基金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80%的收益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清算时若出现亏损,首先由普通合伙人以其对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共同承担亏损,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在其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出资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五) 合伙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8年,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内基金不得再进行新的对外投资。存续期限届满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2年。
六、 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附属企业和润升本次认购激光基金份额有利于增强公司投资能力,有利于加快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多元化布局与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 风险提示
1、激光基金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2、激光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的风险,在成立过程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领域、投资进度、投资收益等尚待进一步明确,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但和润升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其出资额。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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