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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月12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担保总额度(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0亿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龙大”)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聊城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公司与招商银行聊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龙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安达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敞口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与农业银行安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工业园嘉明北路

  4、法定代表人:于顺涛

  5、注册资本: 叁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 2009年3月5日

  7、营业期限: 2009年3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鲜肉批发;鲜肉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高新化工材料产业园区A-12地块

  4、法定代表人:崔建浩

  5、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 2020年12月17日

  7、营业期限: 2020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饲料生产;牲畜屠宰;豆制品制造。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4、最高担保额: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聊城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市支行

  4、最高担保额:1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7.56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3.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一笔逾期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逾期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正在督促山东凯仕利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归还逾期银行贷款。同时,公司通过由安丘市潍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潍坊振祥原控股股东李凯将其持有的潍坊振祥股权质押给公司等多项措施严格控制因收购潍坊振祥产生的对外担保损失风险。综上,上述对外担保逾期不存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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