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家族内部权益调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艾华控股通知,控股股东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宇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5,2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由艾立宇先生的配偶漆玲玲女士继承,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182167866562300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宇先生逝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湖南省益阳市银鑫公证处于2022年12月14日出具的“(2022)湘益银证字第4826号”《公证书》,漆玲玲女士作为艾立宇先生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王安安、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更为: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王安安、漆玲玲、艾立平、曾丽军。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家族内部权益调整,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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