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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5%。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前,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18,81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33%,占公司总股本的22.92%。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538,74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87%,占公司总股本的23.80%。

  2023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知,根据其“22 杉 EB1”债券发行相关约定并结合其目前的担保情况,杉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6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正在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3月14日,杉杉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质押证明文件,本次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023年3月14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知,根据其“22杉EB3”债券发行相关约定并结合其目前的担保情况,杉杉集团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2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杉杉集团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杉杉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2月23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2022年2月24日至3月5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4、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2022年5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435人,授予数量为4,501万份,行权价格为28.18元/股,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5月5日。

  6、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2022年6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17人,授予数量为18,334,100股,授予价格为13.76元/股,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6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35人调整为430人,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5,010,000份调整为44,520,00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27.85元/份。

  8、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期权/限制性股票失效。”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392万份股票期权和168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期权/限制性股票失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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