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6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5.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31亿元,合计为112.81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欣牧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2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安欣牧业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安欣牧业向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人民币。
本次担保发生之后,公司为安欣牧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4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6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鉴定费、送达费、过户费、保管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保证期间:2023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62亿元(担保额为外币的,按照2023年3月14日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1.2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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