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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8版)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接D48版)

  (4)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计提余额合计约为21,730.55万元,其中2022年1月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为21,966.76万元,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82.3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01%。依规定列表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余额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 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四、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15:00—17:00在互动易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左越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罗旭先生,财务总监朱婷女士,独立董事高鹏程先生、保荐代表人刘文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稳经济政策及相应措施接续推出。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推进以及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构建,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各主要省份相继提出新能源行业发展目标及扶持政策措施,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以“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为核心战略定位,以“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为发展方针,稳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新能源业务开拓初见成效,并且对于原有业务形成正向促进。

  1、智能制造行业

  精密数控钣金:公司精密数控钣金业务属于传统金属加工行业,该行业已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成熟时期,行业内部均在寻求技术革新、成本控制、建立技术壁垒,通过技术、产品、方案的创新拉动行业发展,同时需要拉动生产力潜力、扩充生产产能、占领市场份额、建立品牌优势,实现在当前环境下稳定发展,积极突破。公司在精密数控钣金行业夯实基础,树立口碑,维护老客户群体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群体,同时深挖生产潜力,扩充生产产能,完善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降本增效,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树立品牌优势。

  智能装备制造: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属于自动化装备装配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立足制造本质,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供应链、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公司将紧跟国家发展规划,夯实智能装备制造基础,提高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装备解决方案,从开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投产提供全线服务。在提供智能装备设施的同时,提供配套的工程、技术、信息化服务。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应用于不同制造领域的装备将根据产业发展的变化呈现出周期性特点,公司装备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储能、充/换电产品及电子产品制造,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新能源行业

  (1)光伏行业情况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全国光伏装机需求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CPIA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87.41GW,截至2022年底累计并网容量为392.04GW,呈持续增长态势。随着光伏行业上游硅料及其他相关原材料的产能释放和市场调节,硅料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回落并逐步保持平稳状态,高效电池新技术逐步实现产业化,推动光伏产品实现进一步的降本增效,从而刺激了光伏产业的下游光伏电站的安装、销售。预计未来的光伏装机容量将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和装机速率提升,市场从而进一步提升对优质光伏产品的需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优化发展方式、促进存储消纳、坚持创新驱动、健全体制机制、坚持开放融入”五大举措,重点针对产业链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和突破。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将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中发挥重要作用。

  光伏电池历经多年发展和技术迭代,随着PERC技术的不断成熟,P型单晶电池的转化效率已经接近PERC电池效率的极限。为了实现光伏产品进一步降本增效的目标,新一代光伏电池技术的应用已成为市场选择的趋势。HJT(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layer,本征薄层异质结电池,简称“异质结电池”)作为光伏电池领域新一代技术代表,具有更好的光电转化效率和双面率、较优的温度系数、更易实现硅片薄片化、更短的生产工序、较好的稳定性等优势。经过数年的发展,HJT生产工艺和配套产业链逐步成熟,已进入量产化阶段。更高的光电转化效率和更低的制造成本始终是光伏电池发展的重要课题,而光伏电池技术是影响光伏产品光电转化效率的核心环节。钙钛矿太阳能电池(PSCs,perovskite solar cells,简称“钙钛矿电池”)作为第三代太阳能电池,具备比晶硅电池更高的光电转化效率潜力、更大的规模化降本空间、更好的叠层材料属性等优势,使其成为未来下一代光伏电池的主要技术路径之一,钙钛矿/晶硅叠层太阳能电池有望率先引领晶硅太阳能电池的迭代升级。钙钛矿与HJT的物理结构适配、生产工艺相似、开路电压高,使二者相结合的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具有在光电转化效率、叠层工艺优化、度电成本降低和窄带隙底电池的稳定性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因此,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正逐步成为未来高效光伏电池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的主要方向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已在蚌埠市怀远县投建2GW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产线,计划于2023年投产。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在连云港市投建的500MW光伏组件产线已投产。同时,公司已与张春福、朱卫东教授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的研发、产业化研究及商业解决方案落地。

  (2)火电灵活性调峰行业情况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全面推进,未来国内绿色能源比例将大幅上升,绿电上网消纳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近年,国家多部委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以保证政策稳定性与延续性,完善行业规划、补贴确权、消纳保障等多方面机制,保证行业实现向平价市场顺利过渡和健康持续发展。在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之际,实现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火电灵活性调峰可作为绿电上网消纳的前端服务业务之一。公司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主要针对北方热电联产机组在采暖季提供电网调峰辅助服务,调峰业务一般集中在供暖季期间。公司在稳定运营当前调峰项目的同时,深挖项目潜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

  (3)充换电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根据公安部统计,2022新能源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新能源车的增长率和渗透率持续提升,新能源车的发展需要配套基础设施协同,作为能源产业链的终端环节,充换电是能源布局中重要的一环。近年,在新能源车充换电领域,国家支持政策频出。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围绕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拉动了充电桩的建设需求。

  换电作为新能源汽车另一种补能模式,相较于充电桩有着补能效率高、车电分离降低购车成本等优势,适用于商用车的电动化推广。2021年10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2022年,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支持换电发展,加大对换电站建设的力度,截至2022年末,全国换电站保有量已超1,800座。在商用车中,重卡因车辆负荷大、补能效率要求高、路线固定,适合应用换电模式。封闭作业、短倒运输、干线运输是较适合换电重卡的场景,商业路径逐步被市场验证。根据终端上牌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25,151辆,同比增长140.7%。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宝馨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充电桩设备、重卡换电设备、车载换电仓总成等产品产线已全面投产,并已逐步应用于公司与地方平台公司合作的新能源汽车补能网络建设项目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1号)核准,向特定对象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403.4264万股增加至72,003.42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403.426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2,003.4264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该事项已实施完毕。

  2、对外投资建设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拟签署项目股权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领域,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就打造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及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建设2GW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合同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签订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公司与安徽大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安徽大禹认缴30,000万元,占股30%,公司认缴70,000万元,占股70%。项目公司(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设立登记,目前该项目正常推进中。

  3、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7%,成交金额合计23,742,995.57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0.512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12,000万份,实际认购份额2,374.3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

  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鉴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2021年11月5日)起算,存续期届满日为2023年5月4日;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2022年11月4日)起算,至2023年11月3日锁定期满。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9个月,延长至2024年2月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4、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1,555.152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2.16%。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为1,255.152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1.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0.71%;预留授予的权益为300.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0.4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9.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宝馨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关于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张春福教授、朱卫东副教授团队及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与张春福教授、朱卫东副教授、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开发及产品推广达成合作意向,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负责开展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技术的研发、产业化技术研究以及商业化解决方案推广,并将相应技术应用于公司异质结电池项目。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拟定为5,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占该合资公司股份的36.3637%。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合作方及相关合作方设立的合伙企业陕西鼎峰汇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合资公司西安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2月2日完成设立登记。

  6、关于对外投资鄂托克旗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为贯彻“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推动“光、储、充/换”业务落地,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产业链的布局。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及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以下统称“合作方”)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光伏产业。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扶持、政策优惠等支持。项目投资总额为18.60亿元人民币,拟建设2GW薄片化切片生产线、2GW光伏异质结电池、2GW光伏异质结组件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合作方指定的平台公司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托克旗诚园绿能”)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股权投资协”),项目公司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设立登记。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王思淇先生、董事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姚立杰女士、独立董事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左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姚立杰女士、高鹏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3】273号),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预算仅作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政策调整和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合并数据: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54,847.01元,2020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07,456,616.45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3,148,502.05 元。

  母公司数据: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60,467,326.09元,2020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为-52,896,652.22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523,941.26 元。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后认为: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运营实际情况,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目标的达成,保证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及《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5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税前月度津贴为6,000元。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月度津贴为3,000元,其固定薪资标准主要按其在公司所任管理岗位职务核定。审议后的薪酬自审议当年度1月份开始执行。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左越先生、生敏先生、罗旭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4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2号喜马拉雅商业中心N栋8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 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九)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3年3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8、14,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石阳路17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15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罗旭、文玉梅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3年3月2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工作情况”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3】273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预算仅作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政策调整和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合并数据: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54,847.01元,2020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07,456,616.45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3,148,502.05 元。

  母公司数据: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60,467,326.09元,2020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为-52,896,652.22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523,941.26 元。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人一部分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能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另一部分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参股公司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具备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税前月度津贴为1,000元,固定薪资标准主要按其在公司所任管理岗位职务核定,审议后的薪酬自审议当年度1月份开始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网电力”)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慧网电力拓展融资渠道、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被担保人慧网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宝馨”)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连云港宝馨拓展融资渠道、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被担保人连云港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宝馨签署的《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所涉及的相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保证拟投建项目的有效实施,内蒙古宝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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