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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陈大同先生以外的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陈大同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聿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张聿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次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范晓宁先生、黄庆先生、杜志游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范晓宁先生、黄庆先生、杜志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范晓宁先生、黄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杜志游先生仍为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晓宁先生、黄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范晓宁先生、黄庆先生、杜志游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公司对范晓宁先生、黄庆先生、杜志游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情形,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欧阳昳昀女士、丛海先生、陶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3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欧阳昳昀女士、丛海先生、陶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若欧阳昳昀女士当选公司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若丛海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若陶珩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简历

  张聿: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建信投资执行董事、飞利浦机顶盒业务部全球总经理、PMCS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现任华登董事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张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欧阳昳昀: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欧阳昳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丛海:1967年出生,新加坡国籍,硕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新加坡特许半导体蚀刻资深工程师、美国台积电海外厂蚀刻资深工程师、新加坡GlobalFoundries研发部门蚀刻部技术总监等。2020年加入中微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刻蚀部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丛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陶珩: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武汉理工大学校办工厂、捷锐气压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精技机电(上海)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5年加入中微公司,现任集团副总裁、LPCVD产品部和公共平台工程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陶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6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除陈大同先生以外的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杜志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8,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5%;公司副总经理倪图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9,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5%;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晓宇先生通过嘉兴智微、嘉兴骊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3,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8%;公司监事王志军先生通过嘉兴智微、嘉兴骊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杜志游先生、倪图强先生、刘晓宇先生、王志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杜志游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2%;倪图强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5%;刘晓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王志军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3,3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监高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董监高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未来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途径及相应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陈大同先生以外的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23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0日

  至2023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4: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电话登记、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潇

  电话: +86-21-6100 1199

  传真: +86-21-6100 2205

  地址: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 188 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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