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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基金架构、完善决策机制,同意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退出该基金,不再担任任何形式的合伙人;其基金份额转由中山公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并同步变更相关合伙协议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关联董事郭敬谊先生、李宏先生、余锦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战略落地,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3.65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担保条件为信用。上述固定资产的实际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贷款利率根据放款时市场利率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贷款事宜,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1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23年2月16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1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投”)共同出资31,000万元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及中山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母基金)共同设立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会议,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议案》,同意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退出该基金,不再担任任何形式的合伙人;其基金份额转由中山公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并同步变更相关合伙协议内容。关联董事郭敬谊先生、余锦先生、李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宜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事宜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变更情况

  合伙人

  三、变更后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4亿元人民币

  3.基金注册地:中山市

  4.基金性质为有限合伙型,即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5.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普通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情况:广发信德作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比20%;能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1,000万元,占比77.5%;产业母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比2.5%。所有合伙人均应以货币方式对基金出资。

  8.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二十六(26)年。基金的运作期限包含投资期及退出期。投资期:为自基金公告成立之日起至第十(10)个周年日止,管理人可根据合伙企业及投资项目的情况延长投资期。退出期:自合伙企业投资期届满之次日往后起算十六(16)年,如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有延长的,则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应减少相应投资期延长的期限,使得投资期及退出期合计不超过二十六(26)年。

  9.合伙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风电、储能、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虚拟电厂等清洁能源项目。

  11.退出方式:(1) 通过发行公募REITs 的方式退出;(2) 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或海外证券交易所寻求上市,合伙企业出售该上市公司股票;(3) 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换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4) 股权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5) 出售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其他股东一起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企业;在出售条件相同情况下,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比例超过50%以上的合伙人及其指定关联企业有优先收购被投资企业的权利;(6) 回购:被投资企业或其原股东买回由合伙企业拥有的权益;(7) 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8) 管理人认为其它适当的方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事宜将进一步优化基金架构、完善决策机制,有利于加快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布局,实现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基金架构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已就该议案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事项,公司出资额没有发生变化,也不涉及新的关联方。本次变更事项将进一步优化基金架构、完善决策机制,有利于加快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布局,实现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并须经非关联董事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该项目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3.本次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属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独立意见;

  4.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变更后)。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再次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4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董事及一名监事,故议案2、3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17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青民、严世亮

  电话:0760-88389268、0760-89889053

  传真:0760-888300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chengqm@zpug.net、yanshl@zpug.net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3

  6.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5”,投票简称为“公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2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名称(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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