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宿迁联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宿迁联盛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宿迁联盛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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