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郑力齐先生和董事李明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郑力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李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郑力齐先生、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力齐先生和李明先生在任期内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及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力齐先生和李明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选举工作。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2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参会董事为6名。董事李瑞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授权委托董事蒙永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林菡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选举李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蔡东宏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李瑞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均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蔡东宏(主任委员)、李瑞、倪炳明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李瑞(主任委员)、蒙永涛、蔡东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马红涛(主任委员)、蒙永涛、蔡东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倪炳明(主任委员)、蒙永涛、马红涛。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2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瑞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李瑞先生简历
李瑞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一九九九年加盟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北电气副董事长、总裁,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投资总监,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任职关系外,李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就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的履历等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副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郑力齐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力齐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郑力齐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郑力齐先生的辞职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瑞先生简历,我们认为李瑞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条件,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瑞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蔡东宏、马红涛、倪炳明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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