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春雨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春雨女士(马伟先生的配偶)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其控制的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南京宇宏于2023年3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1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6%,累计增持金额为3,002.580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南京宇宏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配偶蔡春雨女士持有南京宇宏100%股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由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开展多次重大项目筹划,并受定期报告窗口期的影响,南京宇宏的可增持时间区间较短,目前南京宇宏已于2023年3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1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6%,累计增持金额为3,002.5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持有公司股份193,7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6.90%;马伟先生通过南京捷登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捷登70%股权;南京宇宏及蔡春雨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南京宇宏持有公司股份2,61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南京宇宏于2023年3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1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累计增持金额为3,002.58万元。
南京宇宏已按照预定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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