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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文明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兴民力驰有限责任公司向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以部分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2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民力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民力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农商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三年。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以公司名下部分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2,500万元人民币。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未超过该审批额度范畴,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民力驰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3M7HM580

  4、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7月27日

  7、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口于家264省道西侧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兴民力驰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主债权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与龙口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兴民力驰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兴民力驰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符合公司及兴民力驰的整体利益。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7,0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2%;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5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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