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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659,262,0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8.3516%)。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7)人,代表股份(60,654,31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0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484,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43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09,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98%;反对43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290,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61%;反对39,625,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15,3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153%;反对39,625,8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美锦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的“美锦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 持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5、会议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

  6、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7、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记名的现场表决及非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通讯表决方式。

  8、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9日(星期四)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9日下午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记名投票和通讯方式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3名,持有或代表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共计83,073张,持有或代表的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8,307,300.00元,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2314%。

  三、会议表决情况及结果

  议案1.00《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同意83,073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00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0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本次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美锦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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