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全确定整体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受到上市公司股价、交易标的估值、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以重新确定发行价格及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交易方案确定后,是否能通过交易各方的有权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也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生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同时,在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将与交易各方沟通,不排除采取先行收购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有限合伙人份额等其他交易方式,以继续推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股权的尽快完成。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及披露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名家汇,证券代码:300506)自2020年12月16日(周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29日(周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月27日、3月29日、4月28日、5月28日、6月26日、7月26日、8月25日、9月24日、10月23日、11月22日、12月22日及2022年1月21日、2月21日、3月23日、4月22日、5月21日、6月20日、7月20日、8月19日、9月17日、10月17日、11月16日、12月16日、2023年1月14日、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1-05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1-06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1-06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1-0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1-13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1-1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三)》(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四)》(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五)》(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六)》(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七)》(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八)》(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九)》(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十)》(公告编号:2022-05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十一)》(公告编号:2022-05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十二)》(公告编号:2022-06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十三)》(公告编号:2022-07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十四)》(公告编号:2022-08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十五)》(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十六)》(公告编号:2023-018)。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包括调整交易方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同时,公司对前次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57.4941%、修订了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修订了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内容。
二、 本次交易的进展
根据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度及前期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交易双方于2022年12月30日签署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继续推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三)》,约定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双方将继续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进一步协商,如协商一致,则须签署新的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具体内容。各方一致确认,购买资产协议第6.2.5条的约定已于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届满时失效;购买资产协议第7条的约定不再有效。本协议的签署不排除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方洽谈爱特微重组事项并达成协议的权利。在完成有关事项之后,公司届时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标的资产之估值由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同时,在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将与交易各方沟通,不排除采取先行收购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有限合伙人份额等其他交易方式,以继续推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股权的尽快完成。
三、 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交易各方正在对本次交易的补充协议、股东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沟通确认,根据后续安排,中介机构将根据最新一期财务数据补充更新及完善相关资料和内部流程。
公司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全面完成及确定最终的交易方式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重新确定发行价格,同时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四、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全确定整体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受到上市公司股价、交易标的估值、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以重新确定发行价格及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交易方案确定后,是否能通过交易各方的有权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也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生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同时,在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将与交易各方沟通,不排除采取先行收购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有限合伙人份额等其他交易方式,以继续推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股权的尽快完成。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