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32楼”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具体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四、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企业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定向融资计划、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保理等。实际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具体以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
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55亿元,具体额度预计如下:
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45亿元,具体额度预计如下:
备注:
1、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情况,数据未经审计;
2、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2023年2月28日情况;
3、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的担保额度和续保的额度,审批的总额度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廖垚
注册资本:115,221.459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售后服务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洁净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工程设计及安装,纯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咨询;工程项目的咨询、管理;机电装饰、中央空调、弱电自控、压力容器工程及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咨询;实验室设备、家具及通风系统安装;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具体由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无纺布制品、日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劳保及防护用品。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超净清洗;纯水工程设备的生产;防尘、防静电服装及鞋的生产;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显示行业、锂电池行业用功能性薄膜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高分子、高性能复合材料、光学薄膜、功能性薄膜、碳类材料技术及其制品的研发与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
2、新纶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梁斌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功能性薄膜、塑料制品、碳素制品的研发;铝板、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销售;补强板、电源板、机蕊模组材料、聚酯薄膜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服务;科技项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新纶电子材料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3、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梁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新纶新能源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4、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1月12日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梁斌
经营范围:显示行业用薄膜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光学薄膜、碳类材料、触控类材料的技术研发;聚酯功能性薄膜、三醋酸纤维素功能性薄膜、环烯烃聚合物功能性薄膜、聚酰亚胺功能性薄膜、消影膜、硬化膜、保护膜、光学胶带、离型膜、压力触控器件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新恒东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5、新纶光电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塘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厂房二101
法定代表人:魏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新纶光电为公司持股45%且为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为新纶光电的第一大股东。
对于公司合并报表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超出股比的担保,原则上要求被担保方或其他股东或其他担保方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6、新纶精密制造(安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众益电子信息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魏琦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电器配件、纸制品、电话配件、电子薄膜、五金模具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转让;非医用口罩生产、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纶精密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新纶锂电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黄堂东街669号二期内1-3#楼第1-2层
法定代表人:杨军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的原材料和配件,相关电子产品、包装材料、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及五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矿产品销售;再生物资回收及销售(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储能系统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新纶锂电75%的股份,间接持有其25%的股份。
对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
8、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22,527.923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15号、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新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家琴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呼吸防护用品(非医用)、高滤尘性无尘防静电服、普通无尘防静电服、防静电无尘工作鞋、一次性成型PU鞋、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塑料包装袋、防静电无尘手套、无尘抹布、净化口罩、鞋套、无尘打印纸;防静电洁净室相关产品的检测测试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塑料制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塑料原料、塑料制品、薄膜材料、铝板材料、散热材料、碳纤维材料的销售;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净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以及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防静电洁净服、帽、防静电无尘鞋、无尘擦拭布、手套的洗涤服务;并提供无尘清洗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苏州新纶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9、新纶功能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01
法定代表人:魏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材料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销售;新材料相关技术咨询。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论功能材料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10、深圳市新纶超净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大道481号乐府广场1B609法定代表人:岳亮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通风设备系统的上门安装;环保技术的技术服务;洁净技术的技术咨询;洁净工程项目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建材、五金产品、消防器材、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环保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实验室设备、家具及通风系统的安装;净化工程的设计及安装;纯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机电装饰、中央空调、弱电自控、压力容器工程及其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新纶超净工程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11、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莲城社区南海大道3025创意大厦1507法定代表人:魏琦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五金、塑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配件的技术的开发、销售;呼吸防护用品(非医用)、净化口罩、消毒湿巾的研发、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电子配件、呼吸防护用品(非医用)、净化口罩、消毒湿巾的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金耀辉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12、厦门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路7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魏琦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厦门鹏阔精密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70.2%。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上述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融资需求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本次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有利于提高各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是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累计担保总额为27.36亿元,担保余额为22.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51%。如本次对下属企业的预计担保额度获批准,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9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逾期贷款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逾期贷款续贷完成暨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2022-065)。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逾期金额合计8.79亿元,后续公司也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时披露有关银行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超净”)采购超净产品;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大通”)向公司提供场地租赁;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在2023年度发生金额合计为720万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范超
注册资本:110,5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栋B座2201、2202、2203、2204、2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洁净技术服务;精密自动化设备、滤芯系列产品、胶水及新型材料的研发及销售;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鞋、靴、医用发帽、一次性无纺布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外科手套、医用手术手套、测温枪、额温计、医用护目镜的销售;一次性防护口罩的生产及销售;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防静电防尘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普通货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和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9,707.11 万元,净资产为113,227.46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2,955.96万元,净利润为 813.62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新纶超净是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纶超净经营正常,风险可控,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向新纶超净采购超净产品不超过502万元。
2、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侯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F座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福田科技广场)F栋五层02A
经营范围:投资科技型企业;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益大通公司总资产为11,515.30万元,净资产为1,087.04万元,营业总收入为150.0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08.38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恒益大通是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恒益大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场地租赁,恒益大通具备关联交易的可行条件,风险可控,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与恒益大通发生的场地租赁费用不超过205万元。
3、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曾胜强
注册资本:8,7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莲城社区南海大道3025创意大厦101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通新源物业总资产为7,306.12万元,净资产为7,289.16万元,营业总收入为367.68万元,净利润为亏损96.62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通新源物业成立于2010年,设立目的是通过资源合作,向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获得建设用地,用以建设通新源物业股东单位所需的总部和研发中心大楼。该公司除作为建设主体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主体外,不对外开展其他业务,公司持有通新源物业30.09%的股份。通新源物业投资建设的深圳南山区创意大厦已于2015年竣工,其中13-16层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鉴于通新源物业负责南山创意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向其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日常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任通新源物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通新源物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通新源物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物业管理相关事项,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与通新源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万元,通新源物业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关联交易的总有效期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纶超净、恒益大通、通新源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先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3-01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3年3月31日(周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3年3月31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9:15至2023年3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年3月27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3年3月27日(周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00、3.00须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
层。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755)2699305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xinlun.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表决意见栏中用“√”表示。
2、累积投票请填写同意股数。
3、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徐阳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徐阳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徐阳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0股,其离职后将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公司及监事会对徐阳燕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杨军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杨军简历
杨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数学系,本科学历。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新纶锂电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军先生2016年加入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新纶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质量经理,运营总监。
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杨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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