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0

  

  董事赵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董事赵刚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03%)。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对赵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了赵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刚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其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按公司目前总股本293,479,151股计算。

  赵刚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1.70元/股-12.8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4,609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其中,回购注销赵刚先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8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4,053,760股变更为293,479,151股,赵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120,000股减少为114,312股,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由90,000股减少为84,312股。

  (2)上表中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目前总股本293,479,151股计算。

  (3)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含股权激励限售股和高管锁定股。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赵刚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赵刚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赵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赵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罗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罗虹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9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对罗虹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罗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虹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66,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同时,自披露前次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以来,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罗虹先生因股份减持及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等原因持股比例合计减少1.5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罗虹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持股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0.87元/股-13.3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罗虹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罗虹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罗虹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虹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罗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