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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号

  

  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73号)。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宏产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4,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申宏产投出具的《关于减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7日,申宏产投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40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申宏产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二、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申宏产投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前次披露申宏产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申宏产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3,149,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53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申宏产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宏产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申宏产投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申宏产投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申宏产投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仍需遵守大股东持股变动相关限制性规定。

  4、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申宏产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2、 《关于减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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