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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10

  

  股东俞建模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5,745,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64%)的股东俞建模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5%)。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俞建模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减持股票总数不超过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5%。

  若此期间公司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拟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与一致行动人总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俞建模先生承诺:自大连三垒(证券简称现已经变更为“美吉姆”,下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大连三垒股份,也不由大连三垒收购该部分股份。俞建模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大连三垒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大连三垒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大连三垒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俞建模先生已于2017年3月13日离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俞建模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俞建模先生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俞建模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俞建模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俞建模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建模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09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特别提示:

  股东刘俊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刘祎先生、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吉姆”)于2023年3月4日收到股东刘祎先生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3日期间,股东刘俊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刘祎先生、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39万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0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情况

  

  二、备查文件

  刘俊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刘祎先生、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俊君

  刘祎

  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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