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以下简称“薛家岛支行”)就与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薛家岛支行
被告一: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简述
2018年4月18日,薛家岛支行与被告一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分别约定借款金额为5.3亿元、7.5亿元;2018年12月27日,薛家岛支行与被告一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分别约定借款金额为8,100万元、6,900万元。后薛家岛支行分次发放借款共1,429,974,365.19元。被告一以其不动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后薛家岛支行为上述借款办理展期,被告二作为担保人签署展期协议,为展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告一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1,050万元及截至2023年1月19日的利息及罚息、复利3,954,418.59元,2023年1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应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49亿元及截至2023年1月19日的利息及罚息、复利10,050,975.24元,2023年1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应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6亿元及截至2023年1月19日的利息及罚息、复利21,077,767.07元,2023年1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应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4.判令原告对相关抵押物经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行已对本诉讼涉及的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不会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本行合法权益,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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