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 号)核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93,69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5,999,963.68 元,扣除发行费用16,695,393.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9,304,569.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了《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验资报告》(XYZH/2019XAA2035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18.91万元及销户结算利息0.11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近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料。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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