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股东顾军、陈燕、深圳市博睿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昱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熊杰、曾斌、樊华合计持有的深圳博盛51.0565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2022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号)、《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号)以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17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号、临2022-071号、临2023-002号、临2023-009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后续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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