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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二)(八)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6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彦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58,203,76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32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44,411,4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7.9209%,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792,2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064%,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9%。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部分独立董事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董事陈鹏飞先生、监事候选人梁启荣先生因公无法参加现场会,就其任职条件、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书面说明。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谢彦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6,565,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谢彦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519,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674%;

  (2)表决结果:谢彦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卢大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6,546,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卢大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500,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002%;

  (2)表决结果:卢大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6,546,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陈鹏飞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501,3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020%;

  (2)表决结果:陈鹏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朱义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5,649,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朱义坤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5,603,8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150%;

  (2)表决结果:朱义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梁彤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5,657,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梁彤缨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5,612,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448%;

  (2)表决结果:梁彤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罗元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5,649,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罗元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5,603,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153%;

  (2) 表决结果:罗元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梁启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5,666,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83%。

  (2)表决结果:梁启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母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5,660,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81%。

  (2)表决结果:母海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53,234,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1%;反对4,9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2%;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53,158,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2%;反对4,9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5%;弃权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53,128,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91%;反对4,9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8%;弃权1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53,128,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91%;反对4,9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8%;弃权1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981,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8930%;反对4,9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4159%;弃权1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911%;回避2,640,146,70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81,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930%;反对4,95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159%;弃权1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11%;回避10,101,21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建工控股存在关联关系。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为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与建科院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建工控股持有表决权股份2,630,045,497股、建科院持有表决权股份10,101,210股,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省普定县猫洞来腰鼓10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57,485,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70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0股回避。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伊璇、张启欣。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042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

  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增城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45,599.25万元(含流动资金)。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增城能源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投资建设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80MWp,容配比约为1.29,配备储能设施8MWh。工程总投资45,599.25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增城能源公司增资不超过9,069.85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9,119.85万元(含该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50万元)。增城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电项目于2022年4月16日取得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4-440118-04-01-700439),获得光伏建设指标;2022年5月7日取得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兆瓦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并网意向的复函》(广供电函〔2022〕440号),同意项目接入。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广州增城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南北大道20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3月31日。

  5.法定代表人:刘超。

  6.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油料种植;豆类种植;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产养殖。

  8.增城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增城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增城能源公司聘请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场区无不良地质,对外交通方便,适于项目建设。

  项目场址处年平均日照1953.5小时,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4746.6MJ/m2,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C级(丰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2.本项目利用现有约1353亩鱼塘,采用“渔光结合”模式开发建设光伏电站。太阳能光伏阵列上方接收太阳光实现发电,光伏阵列下方进行渔业养殖。电站额定容量为80MW,属中型规模。本电站配备储能设施8MWh。光伏组件选用54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189392块。共设置26个光伏子阵,其中,东区渔光互补16个方阵,西区渔光互补10个方阵。

  3.项目25年总发电量为2695065.06MWh,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07802.60MWh,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44.41h。

  4.项目工程计划建设期24个月,工程动态投资45,299.2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388.67元;工程静态投资44,533.28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314.46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53元/千瓦时(含税)。项目全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19%,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58%,静态投资回收期11.50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储能系统电芯的更换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016.712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043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监事会临时通知公司监事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梁启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梁启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梁启荣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梁启荣先生简历

  梁启荣,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市粤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建设实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8月起任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5月起任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起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2023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梁启荣先生为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041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董事会临时通知公司董事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其中,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董事陈鹏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彦辉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谢彦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谢彦辉先生简历附后。

  二、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有关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同意选举董事长谢彦辉先生、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谢彦辉为召集人。

  2.同意选举董事长谢彦辉先生、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独立董事罗元清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为召集人。

  3.同意选举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独立董事罗元清先生、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罗元清先生为召集人。

  4.同意选举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独立董事罗元清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为召集人。

  5.同意选举董事长谢彦辉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长谢彦辉为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聘任卢大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聘任:

  (1)林广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刘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卢滟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4)石爱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5)蔡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6)谢祥明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3.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聘任林广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林广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四、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增城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45,599.25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1.谢彦辉,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教授级)。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四工程公司经理,红河工程处主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谢彦辉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2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卢大鹏,男,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工程处经济部部长、潮州工程处副主任、国际工程部部长、公司监事;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监督部部长。2018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卢大鹏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林广喜,男,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证券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2009年1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0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林广喜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刘玮,男,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施工员、技术员、项目副经理,技术部投标室科员,沥大盾构项目部值班工程师、经理助理,二八盾构项目部副经理;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三管理中心总经理、广佛4标项目及第二项目部经理。2020年9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刘玮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卢滟萍,女,1977年3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200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中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中大中山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中大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中大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凯丰酒店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家庭医生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宜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副董事长,广州中大中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家庭医生》杂志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中大粤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中大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8月起任公司参股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参股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卢滟萍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在公司参股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石爱军,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2021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石爱军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蔡勇,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全资)子公司阿勒泰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富蕴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青河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吉木乃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托里县粤通能源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1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蔡勇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在公司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谢祥明,男,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科技发展部经理,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技术研究院院长,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谢祥明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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