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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宗子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8,099.25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确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以及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事项等。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监事人数低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根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公司监事会拟增补尤祥浩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尤祥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祥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尤祥浩先生现担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主任职务,除前述情况外,尤祥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尤祥浩先生简历

  尤祥浩,男,天津人,1964年11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财务与信用专业毕业,201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正高级经济师。

  1982.09--1986.07  东北财经大学基建系财务与信用专业

  1986.08--1989.04  天津船舶工业公司审计处

  1989.05--1994.06  天津船舶工业公司财务处

  1994.06--2001.03  天津船舶工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2001.03--2003.09  天津船舶工业公司财审处处长

  2003.09--2004.09  借调至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脱困办

  2004.09--2006.03  挂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集团财务处副处长

  2006.03--2012.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集团财务部财务处副处长(正处长级)

  2012.02--2014.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处长

  2014.11--2016.0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审计部副主任

  2016.04--2016.0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2016.06--2019.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金融部副主任

  2019.11--至今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刘潜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尤祥浩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8,099.25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8,099.25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5,242.5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75.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8,099.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3月1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归还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二)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139.9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212,407.35万元变更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动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8,099.25万元,其中,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为不超过公司拨付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50%。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8,099.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

  1、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国动力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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