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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44,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004,464.90元。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总股数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转增),共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0,017,86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62,509股。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运营、长远发展、盈利能力等情况以及公司股本现状、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邓燕女士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保证了公司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1,0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相关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对于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和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3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赵光辉先生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赵光辉先生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或相关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赵光辉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保证了公司资金正常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赵光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向赵光辉先生租赁其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19号楼的部分房屋,租期为3年,租金总额人民币4,047,081.69元。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租赁价格参照该物业周边以及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赵光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在华宁县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投资建设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项目及10万吨草酸暨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该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合同,签署和办理项目公司相关的合同和事项,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合作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801.7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0,120.6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331.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648.2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51,648.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003.8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3,314,610.40元,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0,038,269.11元,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6月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7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30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4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7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注:“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已建成的年产2,000吨示范线实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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