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胡一元先生、副总经理高洪卓先生出席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使用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何振亚先生已回避表决。1-2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光、邢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15: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通过银行发放的不超过1.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拟使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董事胡一元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资产抵押事项的授权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5日及今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动力源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动力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安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安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7亿元,期限不超过两年。该额度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使用自有的不动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资产抵押事项的授权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5日及今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动力源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动力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向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锦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万元整,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迪赛奇正向中国银行北京远洋天地支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洋天地支行申请融资授信,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3-02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万元。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274.91万元。
本次为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万元整,担保期限一年。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洋天地支行申请融资授信,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
(二) 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550151890M
法定代表人:刘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锂电池、光伏设备、储能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护、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程设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被担保人: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6年02月1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学城星火路8号411室(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8553639XW
法定代表人:刘兵
注册资本:5123.9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集成电路、电气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经营场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26号1幢1层122室)。(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万元整,担保期限一年。
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洋天地支行申请融资授信,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为公司增加不可控制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857.05万元、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1,857.05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21%、46.11%,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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